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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律・臺灣・50年





理律・臺灣・50年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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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律・臺灣・50年》



    二○一五年是理律法律事務所成立五十週年,理律不只是臺灣規模最大的法律事務所,也是跨國法律服務業的知名品牌。其歷史可溯及一九三○年代。

    歷經臺灣經濟起飛的年代,與民主法制深化的耕耘,理律的歷史,可以說是將近五分之四部的中華民國近代史。正如現任所長陳長文律師所說:「沒有臺灣社會的進步就沒有今天的理律,我們對這個社會、國家是有責任跟義務的。」

    理律一路見證了台灣社會的進步與改變,從引進外資的開路先鋒到經濟突破的催生,從超國界法到兩岸的和平之橋,一點一滴試著用文字映托出一幕幕鮮活的時代故事。秉持李澤民與李潮年兩位創辦人的服務精神,理律堅持「關懷、服務、卓越」的信念,謹記對國家社會的責任與義務,為臺灣的進步無私地貢獻回饋。為善者成也。

    半世紀的理律,是臺灣經濟起飛的參與者,也是臺灣文明社會的貢獻者,仍不斷為華人世界的法治探索前路。期望這段奮鬥史,能給當下的臺灣帶來一些啟示與參考,找回經濟與民主兩全的奮進之志。















      理律法律事務所,多年來在陳長文所長的卓越領導和全體同仁的努力耕耘下,使理律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知名、業績卓著的法律事務所;過去五十年,理律為臺灣的經濟發展留下了美好的身影,我相信未來五十年,理律仍將一本為法治獻心,為經濟獻力,為臺灣獻策的傳統,繼續擔當臺灣進步的中堅力量。

      ――中華民國前副總統蕭萬長

      以「關懷、服務、卓越」為核心理念的理律人,投入了心血,產生了貢獻。臺灣經濟起飛過程中,如果沒有「理律」,在法律舞臺就少了一個敢衝鋒陷陣,敢走進國際舞臺的主角;臺灣的人權、法治與民主過程,也就少了一股維護的力量。

      ――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創辦人高希均

      和各行各業一樣,律師業光明面的背後也存在著陰影。如果你對律師工作曾有所懷疑,也誠摯地希望你能透過理律的故事,認識到法律服務業的價值。為善者成(Doing Well by Doing Good),理律五十年,我們一直要用這樣的心情實踐法律人的理想與志業,過去是、現在是、未來,我們期待,也一定是。

      ――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暨執行合夥人陳長文



















    • 作者介紹





      羅智強

      生於花蓮、長於基隆,喜愛創作,現為自由作家、哈佛大學訪問學人,新詩、散文、小說、評論文皆有涉獵。著有《琥珀色的夢境》(新詩集)、《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沉默的魄力》、《生命沒有過渡》、《走出迷網》、《受縛的神龍》、《靠岸:舞浪的說書人》、《理律?臺灣?50年》等書。

















    理律・臺灣・50年-目錄導覽說明



    • 青金石哪裡買

      推薦序理律,臺灣經濟發展的活歷史蕭萬長

      推薦序隨臺灣經濟發展同步起飛――「理律」五十年的成就高希均

      代序理律五十,為善者成陳長文

      寫不完的精采――理律,豐富的臺灣傳奇羅智強

      1故事源頭――蝌蝌啃蠟到可口可樂

      2完美主義――李澤民

      3以友為先――李潮年

      4相知相惜――雙李合作

      5長存典範――創辦人相繼辭世

      6剛柔並濟――王重石接棒

      7孤立年代――雙傑聚到群英會

      8奮進之志――引進外資的開路先鋒

      9電子點火――火車鐵軌號誌的三獻力

      10亞洲小龍――理律的藍海策略

      11經濟轉型――春江水暖的先知鴨

      12自由之潮――麥當勞這一課

      13先施百貨――百貨業升級的開端

      14理律之影――經濟突破的催生者

      15華航轉型――蔣經國的病榻懸念

      16公平交易――超國界法的震撼教育

      17築堤的人――全球經貿的法律海嘯

      18跨國稅務――全球化時代法律服務的新重點

      19先驅模式――資本市場開拓者

      20民營化――火星人的地球衣

      21東隆五金――教科書級重整案例

      22天下第一案――臺灣資本市場發展速覽

      23九個指標――宏觀資本市場生命線

      24流動剪影――商標浮現的光陰故事

      25頭號敵人――反仿冒三十年戰爭

      26ET風潮――捉拿外星人

      27功成不退――反仿冒小組的足跡

      28專利起家――從臺灣起飛到全球化挑戰

      29和戰之間――專利戰火下的智財權攻防

      30雲麾勳章――劍龍專案與培養國軍法律人才

      31拉法葉案――價值兩百五十三億元的排佣條款與軍官無價的榮譽

      32人權發聲――理律的第一件釋憲案

      33馬曉濱案――槍口沒留下的三條命

      34聚沙成塔――豐富法治也豐富理律的釋憲案

      35非訟到訴訟――有形經驗與無形資產

      36歷史大案――挖出制度結構的陷阱

      37法律醫生――魔鬼代言人的指責

      38阿瑪斯號――海洋環保的昂貴一課

      39知識管理――潘朵拉星上的伊娃

      40筆的力量――讓火車停下的狗吠聲

      41金門協議――兩個悲劇觸發的兩岸前進

      42和平之橋――海基會的擘畫與催生

      43關懷實踐――紅十字會的溫暖時刻

      44公益志業――理律文教基金會

      45公益行動――融進事業文化的愛心傳統

      46善因善果――與時代一起成長

      47新帝事件――三十億的一堂課

      48苦戰將軍――存亡之秋不忘社會責任

      49美麗珍珠――低頭耕耘抬頭收穫

      50改革之路――跌落山谷後的登峰

      後記風波之後陳長文

      附錄理律法律事務所五十年大事紀



















    【代序】理律五十,為善者成/陳長文

    以往我不常回顧過去,一是因為父親在我五歲(民國三十八年)時奉命從臺灣返回四川,在戰役中捐軀,母親獨自照顧四個孩子成長,家中難以容納回顧的悲傷。二是因為,生在臺灣勵精圖治的年代,絕大多數人都是向前全力奮進,認真求學、就業、投入社會,為家也為國貢獻心力,目光專注前方的同時,也就少了回首故道的心情。

    轉眼我已年逾古稀,自從國外完成學業回國,教書、參加理律法律事務所,已超過四十三年。有了年紀,尤其在母親十年前過世以後,我思念雙親、思念起成長的時代;我開始回顧,不只是個人走過的痕跡,更多的是自己與所投身的環境融合交織的脈絡。在生命的浮光掠影中,理性的執著與感性的激盪不斷交錯,譜出一篇篇充滿感恩的回憶。而這一段人生最精華的歲月,跟「理律」密不可分。

    在我們開始談論「理律」這家見證臺灣五十年發展的法律事務所之前,還是要從大家所熟知的職業――「律師」開始談起。

    我從事律師工作四十餘年,非常幸運能與理律同仁共事至今,我必須這麼說,能跟臺灣乃至華人世界裡最優秀的法律人一起工作,這是上天給我的寶貴贈禮。但另一方面,在我執業的漫長過程中,也聽過許多對律師行業的揶揄。有些人或許對法律人根本上不敢領教,所以嘲諷律師惡行的笑話不勝枚舉,我們時常以此自我調侃,其實是警惕自己要誠懇學習。

    那要怎麼看「律師」這個行業呢?必須回歸到價值本體來定位。我常引述美國前司法部長理察森(Elliot Richardson)說的一句話與同事和學生共勉,那就是,"Politics, if pursued conscientiously, is the most difficult of arts, and the noblest of professions." 他說,「從政,如果秉持著良知奉行,是最困難的藝術,也是最尊貴的職業。」我總是把「法律工作」四個字套進他的話:「立志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只要秉持著良知奉行,勉力去做,雖然困難,卻是尊貴的職業。」一如湯姆?漢克在電影《費城》中所說,他喜歡律師行業,是因為「有些時候,我可以成為正義的一部分。」許多人性的考驗不時挑戰著法律人,我們戒之慎之,在理律努力營造出正向的環境裡,讓大家樂於分享,絕不可利益至上、只求勝利,而是要努力做個爭氣和全觀的法律人。

    理律五十的記述初衷

    撰寫一本有關「理律歷史」的書,在我們心頭已經縈繞多年;既記述理律成長的歷程,也一併整理類似「所史」的記載。感謝智強翻查幾十年來的報紙與資料,訪談許多理律同仁與前輩,在他忙碌工作之餘,慨然允諾撰寫本書。一方面,理律走過五十年,有太多人事物可寫;另外一方面,我們也希望以真實樣貌示人,讓有志從事法律服務的人參考。

    理律成長的軌跡,最早可追溯到一九三〇年代我們的創辦人李澤民、李潮年二位律師在上海執業的時代。若從政府遷臺後,李澤民一九五三年在臺北復業、一九六五年雙李聯合執業以降的五十年,理律的發展,實與臺灣的經濟成長、民主法治進程息息相關。

    或許也可以這麼說,理律本身,就是臺灣經濟與法治發展的微觀史。

    如果說市場機制是經濟發展的前提,那麼財產權的保障、契約效力的維持,就是市場機制存在的先決條件;而追求永續和均富的過程中,公法體系調合多元價值尤其重要。從這角度看,法律服務業的興起,對於臺灣經濟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反之,沒有臺灣經濟的發展就沒有今天的理律。

    所以無論是「商標」、「專利」、「僑外投資」、「併購」,到「金融、證券交易」、「稅務」、「憲法、民刑事、行政、智慧財產訴訟」、「政府採購」、「貿易法」、「仲裁」等案件的興起,都代表臺灣產業結構的變化和進展,相對也引導法律服務市場的量變與質變。在一連串的變局當中,理律與臺灣的未來總是十指緊扣,密不可分。因為理律的存在,不但降低了企業在臺灣營運的困難度,也減少了市場變化的不可預測性。

    在臺灣,許多人誤以為律師的主要功能是訴訟,而未必認識到法治社會所以需要律師,主要是在法院以外的場合,由律師為社會成功解決法律問題。以理律的經驗來看,訴訟從來不曾是理律的全部,在理律的專業功能之中,恰如其分的屬於五個專業部門之一,足以反映進步法治社會中法律服務專業較為適當的功能分配。

    以狹義的角度來看,這就是理律存在的有形價值與社會功能。

    除了前述理律五十年一貫的經營理念,這本書也希望和讀者分享理律五十年來在事務所經營制度的點點滴滴,供同道指教,也希望對法學院的老師和學生介紹事務所的工作型態。

    首先,是理律對於跨國界、跨地區「專業分工」的堅持。

    大部分的律師是個人執業或合署辦公,通常採取「單兵作戰」的編制。然而面對日新月異的社會行為所引發的複雜法律問題,我們認為一如教學醫院為病人服務一樣,我們要讓法律服務的提供者專精特定的法律領域,並且讓最擅長該領域的人來解決客戶的問題,才能提供高品質的法律服務。為了要完成這一條全方位和高品質的「法律生產鏈」,理律做了許多嘗試,也獲得了不錯的成果。我衷心以為,如果這些野人獻曝的心得,能夠提供同道參考,發揮他山之石的功效,也能符合理律深耕臺灣,追求法律服務業完善的宗旨。

    其次,本書也有許多實務層面的經驗談。

    臺灣的法學教育與社會需求脫鉤,始終如此,於今尤然,也形成「理論有餘,實務不足」的現象,的確不足以滿足執業的需求,包括了經營現代跨國事務所不可或缺的知識管理等元素。特別是,因為沒有針對「如何經營法律事務所」的課程,現實與學術產生落差,學生們更不知道所學是否能派上用場。「國考技巧領導教學」的沉重壓力,讓法律學子們很難騰出餘力去接觸「考試之外的實務法學」,如此惡性循環,徒增教育資源的浪費。

    本書沒有辦法減輕國考對法律系所學生的壓力,但至少能以「業界過來人」的身分,跟法學院老師們分享社會需要什麼樣的律師,以及法律人可以如何準備自己。

    這本書也沒有遺忘十二年前差點讓理律倒下的「新帝事件」。在那段風雨飄搖的日子裡,理律人像手足家人一樣同心協力面對難關。經過狂風暴雨般的挫折洗禮,讓受創的理律蛻變成一顆更加美麗的珍珠。我們無以為報,只能說:謝謝大家,也謝謝社會和客戶的鼓勵及雪中送炭。

    此外,儘管本書的篇幅遠遠超過預期,但五十年來還有許多深具意義的事件無法納入,更不要說先後在這裡接力傳承、奉獻心力的數千位同仁個別的精采故事。這本書提到了一些社會矚目的案件、或特殊性的專業領域;然而,理律參與的數十萬案件、近百項專業分工的絕大多數,還有我們的行政、財務、知識管理部門默默耕耘,以及相依互持的策略聯盟機構的奉獻,這本書都無法一一描述,這是可惜之處。

    理律五十的今日啟示

    我也希望理律這五十年的奮鬥史,能給當下的臺灣一些啟示與參考。

    在半世紀的時間之河裡,理律和我、許多有些年紀的朋友,聽過一九六○年代,時時在臺灣上空盤旋的戰鼓之聲,兩岸的戰火雖沒有直接加臨臺灣本島,而只到金馬前線,但當時的臺灣人民,無一不懷有亡國滅家的憂患意識,擔心有一天「共匪」血洗臺灣,如果不是反攻大陸的話。

    我們經歷過一九七○年代的外交孤立,退出聯合國、中日斷交、中美斷交,被眾盟邦所棄的悲涼,臺灣像一葉扁舟,孤漂在狂風巨浪裡。

    我們經歷過一九八○年代的解嚴;經歷過一九九○年代動員戡亂終止;走過二○○○年的政黨輪替與朝野對立的加劇;○八年的政黨再度輪替,兩岸開啟一甲子來最和平階段,但同時臺灣年輕世代對大陸的種種疑慮乃至情緒卻也飆上了歷史高點,民主政府的失能化,使得臺灣進入了停滯的迷宮......。

    每一年代都有危險與機會。如果讓我從理律參與臺灣五十年發展歷程的角度出發,幫臺灣找出一條最重要的生命線,我會說是:經濟。

    然而,今天臺灣面對的最嚴峻事實是:經濟,這條生命線似乎正在萎縮。

    早期政府或民間,在中共武嚇、外交危困等重大威脅下,那份拚經濟的奮進之志,在今天好像消退甚至消失了。政治人物不再以

















    37法律醫生――魔鬼代言人的指責

    在前面的故事,我們瀏覽了理律承辦的許多先驅型投資案,而案件背後也有另一層經濟脈絡。事有兩面,僑外投資的引進,不全然只有正面意義。像是前文引進麥當勞,帶動餐飲業革命升級、引入先進的連鎖管理概念,但代價是部分傳統餐廳可能未及轉型而被淘汰。

    除了產業轉型的代價外,大量製造工廠的設立,也可能引發環保與勞動權益問題,這在環保與勞動法規尚不健全的早期臺灣特別嚴重。當時僑外資進入臺灣,部分考量也可能是著眼於這裡的環保與勞動成本相對較低。因此,當引進僑外資金、技術與管理思維,繁榮臺灣經濟、帶動產業革新、培養人才的同時,也產生了若干環境爭議及勞資糾紛。

    理律做為引進僑外資的先鋒,提供僑外資企業法律服務,自然也會連帶受到批判與質疑。例如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案中,就有社會輿論批評:理律為何接受RCA的委託辯護,站在健康受損勞工的對立面?對這樣的批評,理律如何看待?

    幾經易主,臺灣RCA的前世今生

    臺灣RCA,全名為臺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於一九六七年成立,在桃園、竹北與宜蘭地區設廠,主要產品是電視機的電腦選擇器,當時被視為重大投資案。其母公司美國RCA產品範圍廣泛,品質精良,當時居世界一流電子工業的權威地位,來臺投資新廠,一來導入最新技術,讓臺灣電子業獲重大進步,二來促進就業、帶動經濟。

    美國RCA 公司一九八五年被美國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mpany, GE)併購,臺灣RCA 成為GE 集團一員。兩年後GE 把「消費性電子部門」賣給法國湯姆笙(Thomson)公司,臺灣RCA也隨之一起轉手,爾後於一九九二年關廠。

    「桃園縣原臺灣美國無線公司員工關懷協會」主張,直至一九九二年間關廠為止,RCA桃園廠使用有提高致癌風險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多種有機溶劑,期間長達二十二年,未善盡環境維護及污染管控責任,也未盡教導員工自我防護並設置合法防護措施的義務,任由欠缺環保與化學專業知識的員工直接暴露其中,並且讓這些化學物在空氣中揮發,或隨意傾倒在地面及地下,污染附近地區的土壤與地下水。

    此外,RCA以遭污染的地下水,做為員工飲用水源,導致員工多人罹患癌症,其中已有兩百二十一人死亡,且死亡人數還在增加中。受害員工於是組成上述協會提起民事訴訟,請求RCA與其國外母公司,基於連帶侵權行為負擔新臺幣二十七億元(含精神慰撫金)的損害賠償責任。

    RCA委請理律擔任本案訴訟代理人。其後雙方纏訟十餘年,臺北地方法院於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作出第一審判決,RCA須負擔約五點六億元賠償金。原被告雙方對判決都不服,而選擇上訴。

    先不論未來上訴結果為何,本案對於類似公害訴訟舉證責任之分配、因果關係存否之認定標準、適用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之判斷基準等重要法治議題,均有長遠影響,也會是企業評估臺灣整體投資環境重要的參考。

    另因RCA桃園廠址之地下水中的排放化學物質濃度,已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環保署於二○○四年三月間將之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而RCA先於一九九八年完成土壤整治工作,復於二○○九年依法提出桃園廠場址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並經縣政府核定後實施。理律則從旁協助RCA遵循相關法令規範,進行整治工作。









    語言:中文繁體
    規格:軟精裝
    分級:普級
    開數:25開15*21cm
    頁數:600

    出版地:台灣













    商品訊息簡述:








    • 作者:羅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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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天下文化

      出版社追蹤

      功能說明





    • 出版日:2015/10/16








    • ISBN:9789863208228




    • 語言:中文繁體




    • 適讀年齡:全齡適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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